山东省人民政府10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近日印发的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《指导意见》中提出,到2022年,所有市和80%的县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;到2025年,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,60%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,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。
“以5G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”等新技术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是智慧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。
济南市等8个设区市、济南济阳区等24个县(市、区)获评2020年创建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。
同期公布的还有2021年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预试点城市名单,泰安市1个设区市及青岛平度市等12个县(市、区)入选。
据悉,2021年10月底前,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2020年试点建设的城市进行中期评估,2022年10月底前开展终期验收,提前完成任务的试点城市可以提前申请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。
泰安市
县级(共12个)